企业危险废物防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必须做到以下措施:
1、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
4、危险废物贮藏间外贴有“危险废物”标识。
5、固体危险废物:包装完整,无破损。
6、液体危险废物:容器密封、有盖、不渗漏。
7、危险废液暂存仓库应采取防渗漏、防外溢措施、导流沟、事故应急池。
8、各部门及承包商在各种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全部收集到指定区域并及时送入危废仓库。不得倒入厂内、外空地、草地及地下管网的检查井中。洒漏在地面的废弃物由责任部门及时收集清理。
9、废弃或暂时不用的物料桶应送交废弃库存集中存放,避免污染地面及雨水冲刷后污染地下水。
10、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